罗永浩的“债”,还没还完?

珠江路在线   2023年1月10日  【 转载 】天龙八部3D影院 

“罗永浩被投资人炮轰‘不 纯粹’”,“老罗紧急回应”,国内创投圈度过了一个“ 热烈”的开年 。

通过1月7日的多轮隔空对话,环绕罗永浩与郑刚的“回购门”事件还在发酵 。

他们一个是锤子科技 独创人、 事实版“真还传”的主角,另一个是紫辉创迎合伙人,即锤子科技披露的A轮、B轮融资的投资方 。

依照郑刚的说法,激发他不满的导火索是,2022年11月,罗永浩 参加创业的新公司细红线科技(Thin Red Line,以下简称细红线) 宣告 实现天使轮融资后,紫辉创投 原告知,已预留投前5%、投后3.72%的股权,用于赔偿锤子科技的很多老股东 。其中,紫辉创投估计将通过3家公司累计 获得约0.69%的股权,条件是允许抛弃对锤子科技及其 独创人的全部回购 权力,如在11月底之前还未 签订,视为 积极抛弃该 权力 。

2023年1月7日凌晨,郑刚因不满该赔偿 方案,发文 责备罗永浩,称已经联合几十位投资人通过法律 目标 发动回购 。理由是,“罗永浩触发了投资条款中用于道德风险 提防的五六条” 。

当天中午,罗永浩通过社交平台(ID“罗永浩的辟谣号”)进行了回应 。

当前,这起“回购门”中,争议的焦点在于“5年回购条款” 。

依照郑刚对多家媒体的说法,锤子科技5年内未面市,投资人 占有赎回权,公司及 独创人(罗永浩)负担连带赎回义务 。而一位接近罗永浩的知情人士告诉深燃,“(5年回购条款)是郑刚瞎编的,假如是真的,直接去法院起诉 。”但说归说,当前双方均未拿出书面证据 。

若该回购条款存在,双方的最大分歧在于,用细红线价格一两百万美金的股权, 是否要求紫辉创投抛弃锤子科技1.75亿元的回购权 。依照郑刚的说法,在罗永浩创业失败的锤子科技 名目中,投资人共有15亿元投资未收回,紫辉创投有1.75亿元,罗永浩此前公开 示意的“6亿负债已逐步还清”,是还供给商的钱 。

联合多位创投圈人士的说法,回购条款在投资 协定中十分常见, 固然 产生在罗永浩身上的“回购门”有它的特别性,但考量到当前对郑刚、罗永浩、细红线投资方造成的“三败俱伤”的局面,“回购门”对创业者和投资人而言, 能够说是2023年开年“第一课” 。

“郑刚假如说服不了 其余股东 统一行动、 发动回购,就会很被动,甚至可能是鸡飞蛋打的 后果 。经此一闹,罗永浩的 荣誉受到影响,细红线的投资人也很恼火 。”一家人民币基金的投资人说道 。

回购争议:

“5年 协定”,双方各执一词

在 探讨两方的核心分歧之前,我们先梳理下,郑刚对罗永浩的核心 控告以及罗永浩的回应:

其一,“向来不开股东会, 回绝(跟股东)沟通” 。

罗永浩的回应是,“每年都开了股东会”,“但由于2018年年底开始,锤子科技的核心业务已经事实上瘫痪……开股东会的议程通常都很短” 。

其二,认为罗永浩提出的赔偿 方案、以及让老股东 因而抛弃对锤子科技的回购权,不 正当 。

依照郑刚的说法,罗永浩给出的 方案是,给投资过锤子科技等一众老股东,提供投前5%、投后3.72%的股份 。依照细红线约13亿元人民币的估值,这笔股份当前价格为4800万元,其中紫辉创投累计 获得的0.69%股权,当前价格近900万元 。但前提是,要允许抛弃对锤子科技及其 独创人的全部回购 权力,假如11月底之前未 签订视为 积极抛弃该 权力 。

对此,罗永浩在回应中提及:“很多老股东都高 庆幸兴签了字,并对我们 示意了 感激,由于他们晓得投资不是借款,投资的企业失败了就是失败了 。所以这种对上一个创业 名目失败后的赔偿, 性质上是由于不平常的情感和道义,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逻辑 。”

但郑刚认为自己被“挟制”了,“想用价格一两百万美金的股权,来 接替我1.75亿元的回购权” 。

基于以上两点缘由,郑刚称要联合 部分投资人通过法律 目标对其 发动回购 。

他给出的根据是,“罗永浩触发了投资条款中用于道德风险 提防的五六条” 。

据光子星球报导,“锤子科技于2017年9月 签订的D轮融资 协定里写明了5年回购条款,即公司假如5年内没有实现IPO,需求在投资 实现满5年赎回D轮投资人持有的股权,赎回价格需求依照年化5%收取股息 。如公司 无奈 领取赎回款项, 独创人应负担连带赎回义务 。 协定中明确要求,5年期满的一个月内将以上股份赎回价款及股息一次性全部 领取给D轮投资方 。到2022年9月,该 协定里约定的5年投资 工夫已满,投资方也就 占有了赎回权 。”

通俗的说,锤子科技5年内未面市,投资人 占有赎回权,假如投资人 发动回购,而公司没有 威力赎回, 独创人负担连带赎回义务 。

需求 留神的是,根据公开信息,锤子科技先后进行过7轮融资,未公开披露D轮投资方,紫辉创投的投资 产生在A轮、B轮 。前几轮投资双方是不是签了回购条款及具体内容,并不清晰 。关于前文提到的“5年回购条款”,郑刚未晒出证据,罗永浩未正面回应,一位接近罗永浩的知情人士称,“是郑刚瞎编的” 。

罗永浩的“债”,还没还完?

锤子科技融资状况

图源 / 天眼查

从事投融资诉讼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阮万锦律师对深燃 综合,假如“5年回购条款”属实,并且,条款中没有设定回购权的期限或未过期限,锤子科技5年内没有实现IPO,就 能够触发回购条款,郑刚在法律上很可能有权赎回持有股权,公司 无奈 领取款项时, 独创人应负担连带责任 。

“有些投资 协定会对回购权设定期限,例如,在条件满足以后的半年内,没有履行或没有要求回购,之后就会 损失回购权 。”他解释称 。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补充道,“假如真走到诉讼且胜诉的那一步,那就看最后锤子科技和罗永浩的执行 威力了,假如不能执行到位,就会进入执行黑名单,对公司和 独创人的诚信造成影响,投资方 能够申请法院冻结罗永浩持有的新公司的 部分甚至全部股权 。”

总的来说, 不管是回购条款、触发回购的条件,以及郑刚所说的道德风险条款,都需求看条款的具体约定 。

  回购条款,是风险 束缚还是定时炸弹?

关于罗永浩没有正面回应的“回购权”,背后的条款 签订、 权力边界以及具体行使,成了创业者和投资人舆论场 探讨的焦点 。我们分别从这三个环节来看双方的观点 。

有投资人对深燃称,回购条款相当于设置了一条有效的退出通道,是操纵投资风险的一种 模式,也为公司经营者给予更多责任和压力,属于一个中性的契约协定 。

可站在创业者的立场看,回购条款是将投资款变为债务的“定时炸弹”,风险投资要用债务担保且成为“ 广泛 景象”,是创业者与投资人中间信赖缺失的产物 。

回购条款为什么被“妖魔化”了?

首先要科普下何谓回购权 。根据汉坤律师事务所公布的《汉坤2021年度VC/PE 名目数据 综合报告》的解释,回购权,也称赎回权,是投资人退出机制的一种 。投资人普通会要求,假如公司 通过 定然年限仍未实现 相符条件的面市或整体 销售,或者触发了 其余事先约定的条件,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和/或 独创股东)依照 定然回购价格购买其在公司的股权,实现退出 。

人民币基金和美元基金的投资人均对深燃 示意,回购权在投资 协定中很常见 。从汉坤近五年统计的VC/PE 名目数据也 能够看出,关于中国境内企业进行的VC/PE 名目,无论釆用境内架构还是境外架构,回购权都是常见的条款 调度 。

罗永浩的“债”,还没还完?

2021年度汉坤 参加的VC/PE 名目中,回购权条款采纳的状况

但差异在于回购条款的责任边界,也就是负担回购义务的主体 。

一家美元VC基金的投资人姜昱的观点是,回购条款原本属于防小人不防君子的“君子协定”,但在近几年的创业环境下,被演绎得妖魔化了,问题出在责任边界 。例如, 独创人负担连带赎回义务,这相当于个人兜底,“假如创业失败,对创业者个人可能造成 硕大甚至 灭绝式的影响,对创业环境不利”,文渊智库 独创人王超说道 。

延续创业者徐良告诉深燃,回购条款虽常见,但普通到公司就为止了;由创业者负担连带回购义务的状况并不常见,“这在欧美系的创投圈极为少见,多浮现在国内创投圈、政府类基金” 。

汉坤的数据亦显示,采纳境外架构的VC/PE 名目中,大多约定仅由公司负担回购义务,而采纳境内架构的VC/PE 名目中,大多约定由 独创股东和公司负担连带的回购义务,还有少数 名目约定仅由 独创股东负担回购义务 。另外值得 留神的是,在境外架构的VC/PE 名目中,约定仅由公司负担回购义务的 名目也有所削减 。

罗永浩的“债”,还没还完?

2021年度汉坤 参加的VC/PE 名目中,境内外架构下回购义务主体的状况

作为早期投资人,淘宝联盟成都理事长黄博对此 示意,由于投资人也需求对募资者负责,普通会要求,假如公司 无奈回购,就 独创人本人回购,或者是要求前面的全部股东一同回购 。

此次“回购门”之所以在创投圈激发争议,核心点之一在于,若“5年回购条款”属实,在回购义务连带到 独创人个人时,郑刚 示意要行使回购权 。

是不是行使回购权的 积极权,在投资人手里,不过,依照多位创投圈人士的说法, 即便触发 能够回购的条件,通常状况下,真正行使回购权的状况也十分少见 。

缘由之一是,回购权难以 施行 。

当 名目 畸形 运行、不停融资估值上涨时,投资人没必要回购 。“ 极其的回购状况多 产生于‘投资人与创业者谈不拢’,黄博说 。

惟独当公司状况十分不乐观时,投资人才会 积极要求回购 。但此时的公司很可能没有资金进行回购, 即便创业者负担连带责任,大多数创业者也没有履行 威力,“这就招致回购 根本没 意思,回购条款也只不过一份心理 抚慰”,王超 示意 。

另一方面,多位投资人提到,关于是不是行使回购权,创投圈的“江湖规矩”是 恪守道义 。

“假如创业者确实竭力了,没有违反创投 规定,没有重大失误,且与投资人沟通到位, 即便 名目失败,通常不会启动回购条款”,黄博告诉深燃 。

经历了多轮融资的徐良 透露,股东们通常都会对回购条款 抒发“口头承诺”:“我们 几乎不会去触发回购条款,但假如投资 协定里没有回购条款,内部风控过不了 。”徐良说,业务部门为了做投资就得 承受LP的风控要求 。

特别状况一般 产生在,被认为有回购 威力的创业者身上 。典型案例之一是,王思聪在熊猫互娱的投资中的回购约定 。

而此次事件的特别性在于,“现在的罗永浩不 定然有回购 威力,但对照之前,至少有回购的 指望 。”阮律师 示意 。

徐良则对此评介,“现在活过来的老罗,是块‘肥肉’,用以往的 协定来绑定利益,这在我看来属于投资人 毁坏行业潜 规定,固然,具体得看合同约定 。”

  新公司的股份、老公司的回购权,

  能 对消吗?

此次“回购门”事件中,另一个核心分歧在于,郑刚认为,罗永浩用新创业公司价格一两百万美金的新 协定,不能抹平之前对锤子科技1.75亿元的回购权 。

郑刚提出的理由之一是,由于价格不 平等,不能一笔勾销 。如同他所说,“你分AR公司的股权给我们,我们很开心,但你至少 能够说多久 工夫内当股权价格盖过回购资金,再 罢黜回购条款对吧?我都不晓得你能不能做成 。”

在王超看来,“锤子科技的 名目已经不太可能 顺利了,关于大 部分投资人来说,收益近乎于零 。”要求新老项 目标股权价格 平等,是不 事实的 。

“这类纠纷即就是打官司,最后 后果也多是双方和解”,关于郑刚的诉求,黄博推测,不见得是对簿公堂,郑刚最后还是 指望罗永浩 斗争更多 权力 。

不止一位投资人提到,这背后的另一个需求 留神的问题在于,“通过给老股东新公司的股份,来 肃清回购权,是不是 适合?”

投资人和创业者两方,对此存在 比较显而易见的分歧 。

站在创业者的立场,徐良对深燃说,“假如是我,我也会(像老罗)这么做”,毕竟老 名目失败了,新 名目做得不错,假如有机会,也会给老项 目标股东 定然的 好处作为 补偿 。

在徐良看来,关于罗永浩来说,创业者连带回购义务是个雷, 指望用新项 目标股份“排雷”,并与投资人沟通商议,是合情 正当的 。

罗永浩的“债”,还没还完?

既是创业者也是投资人的黄博告诉深燃,创业者会觉得,“老 名目创业失败后,新 名目再给老股东 定然的股份(通常不溢价,少数是赠送),是一个十分讲情面的 行动” 。姜昱提到,惟独极少的状况是,投资人会在条款里约定,假如这个 名目失败,再做新的 名目,有权要求依照 定然的价格,换新项 目标股份 。

不过,在投资人看来,“假如老 名目已经得不到回报,给一些新 名目股份,这属于江湖规矩,也是道义”,黄博说 。

更 要害的在于,新项 目标股份怎么给 。

从已知的信息推断,姜昱认为,罗永浩给老项 目标投资人赔偿,是一件事,让老投资人抛弃老项 目标回购权,是另一件事 。

“假如给老投资人 定然的赔偿,投资人 示意 感激, 即便不给新项 目标股份,也没关系,但假如决定给赔偿,考量到利益差距太大,就要一码归一码,不 提议两件事连在一同做 。”姜昱说,不然,给投资人的觉得相当于是,用新公司的股权作为 交换和道德绑架,将老项 目标回购权一笔勾销 。

一家人民币基金的投资经理周望也 揭示,创业者不要 舛误地 了解了这两个动作连在一同的 意思 。不过,站在创投生态的视角 起程,他对深燃 示意,应该珍惜 卷土重来的创业者,假如大 部分创业者直接躺平,投资人除了给他告成老赖,也没有什么 步骤 。

“创业者成立新公司,并拿了新融资、有了新估值,这本是好事,现在情愿拿出股权,也要 通过新公司的股东允许,老公司股东不允许 能够不签字,后续再商量 。”他说道 。

  结语

创业者与投资人的相爱相杀,并不是新话题 。此次的“回购门”,对两个群体都有 定然的借鉴 意思 。

风口浪尖上的回购条款,就是一把双刃剑 。徐良告诉深燃,假如签了回购条款,关于创业者是制约,对投资人亦是考验 。

假如创业者中浮现了“害群之马”,不 恪守创投 规定,例如,把融资款装到自己兜里,投资人 能够行使回购权 。

假如创业者是由于创新、拓展业务,把钱亏了,并没有重大失误时,投资人却 发动回购权,那这位投资人以后大约率会被一线创业者拒之门外 。

一个 陈词滥调的话题是,投融资跟谈恋爱一样,不能“闪婚” 。投资人和创业者两方要 通过长 工夫的 相互 考查 。黄博总结称,譬如,双方的价格观是不是 统一;投资者主投方向、资金体量与回报预期;除了给钱,投资机构对业务 本身有无协助 。

融资 结束后,双方也应该 维持 充足沟通 。据黄博 视察,十个创业者里,有九个不 善于与投资人沟通,并且业务越差、问题越突出 。圈内 时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不是不‘人道’,只不过不‘晓得’” 。他 提议,创业者要固定地、 积极地向投资人 实在反馈公司的现状 。

在创业不易的时代,创业者和投资人更需求 留神 变迁 。

“在LP(基金出资人)、GP、创业者,逐级传导的压力下, 毁坏契约 精力的事件,可能会增多 。”徐良 揭示创业者,要慎重 签订投资 协定,理性考量每个条款背 后辈表的风险和边界 。

尤其要慎重 签订连带到个人的条款 。过去,考量投资人普通不行使回购权,这可能是一些创业者为了拿到融资,不得已签下的“城下之盟” 。但状况正在 产生 变迁,姜昱就觉得到,受经济环境影响,近两年行使回购权的状况正在增多 。假如 定然要签连带个人的回购条款,徐良的 取舍会是,“添加补充条款,对投资人的套现额度上限做出要求” 。

有投资人提到,另一个影响因素是,近几年,在国内的一级市场中,“国字号”资本正在成为越来越 壮大的角色,为了 预防国有资产 散失,投资条款包含回购条款也变得更加严格 。

对投资人而言,LP也在提出回购要求 。郑刚对媒体 示意,“对锤子科技投资的1.75亿元里,大约有1亿是我的,还有6000万是别人的钱”,而他已经向自己基金的LP回购了4000多万元,“更多我也掏不出来” 。

这场“回购门”最后不知将如何 闭幕,但对创业者和投资人都提了个醒,还是那句老话:“创业有风险,投资需慎重” 。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姜昱、徐良、周望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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