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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获得三洋电视品牌4年使用权 |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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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些时候,四川长虹 集团公布布告“与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松下电器株式会社 签订了《事业 继承合同》,长虹将作为“三洋”品牌在中国区的电视品类排他性授权 使用者,有权进行“三洋”品牌电视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 继承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
也便是说,长虹将整合三洋电视在国内的业务,而且 可以 使用三洋电视现有的渠道资源 。长虹将继承了三洋电视当前在国内的全部已销售产品服务、库存以及各项服务等,也包含面向国美的ODM事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