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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沉迷手游责任不仅在家庭 好制度也被践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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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路在线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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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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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孩子沉迷手游 责任不仅在家庭
近日, 华商报报道了西安临潼区一名11岁男孩, 在不到3天里, 为了买手机游戏装备, 偷偷用爸爸的手机发了近万元“微信红包”。 报道见报后, 不断有家长打进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讲述自己的苦恼, 甚至是在控诉手游。
毫无疑问, 借助于日益普及的智能手机, 手机游戏已经不知不觉占据了很多人的碎片时间, 甚至是如厕时, 都有人忙里偷闲掏出手机玩上几把游戏。 爱玩是人的天性的体现, 不过, 一旦“玩”过了头就可能引来麻烦。 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孩子患上了“网瘾”, 俨然成为普天下的家长共同的烦恼和忧虑。
不能不承认, 孩子适当地接触手游并没有什么坏处, 关键是, 孩子毕竟是孩子, 不具有成熟的心智和判断, 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方法, 很容易玩过了头, 以至于沉迷其间而不能自拔。
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 父母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 孩子沉迷于游戏, 家长肯定有责任。 可是, 如果只是一两个孩子有“网瘾”, 自可以通过强化家庭责任来纠正, 但问题是, 越来越多的孩子沉迷于手游, 恐怕再怎么强化家庭责任也难以奏效。 因此我们要问, 当第一责任人这道防线被突破之后, 还有没有牢靠的第二道、第三道、第N道防线及时阻拦呢?
其实, 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有明确规定, “国家采取措施,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 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而在刚性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更能找到很多针对性的条款,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采取技术措施, 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对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则要求“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反观现实, 相关法律真的都不打折扣、原原本本地落地执行了吗?恐怕不是, 应该说, “重立法轻执行”的现实状况需要得到改变——既要致力于构建起严密的制度预防体系, 更要追求现有制度成果的高效、流畅地落地执行。 如此,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才能真正见效果。
也要强调的是, 一款手游的成功与否, 不能单纯以占据了多大的市场份额和用户数量为指标, 毕竟, 任何一个企业, 不能眼里只有商业追求, 而不讲社会责任, 特别是主流用户群体又是未成年人时。 说到底, 拯救沉迷网络的孩子, 需要家长、游戏运营者, 监管者各尽其责, 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