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掩盖不了劳动用工实际

珠江路在线   2021年9月27日  【 转载 】工人日报 

  本文标签:个体工商户,骑手,外卖

  劳动关系本应清楚、明确,但近年来,随着用工 模式的多样化,劳动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 隐秘雇佣的 目标不停翻新,违法劳务 差遣、违法业务外包等 景象频出 。近日,又有媒体报导,平台企业或平台的外包企业、合作企业以灵便用工为名义,要求为平台送餐的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与平台签订“合作合同”,不然就不予注册 。由此一来,原本应该 构建的 存在 从属性的劳动关系就变成了平等的合作关系,这也是 隐秘雇佣的一种新 目标 。

  连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公布了《关于 保护新 待业 状态劳动者劳动保障 权力的 指导意见》和《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 保护外卖送餐员 权力的 指导意见》等,明确平台企业应负担责任、补齐短板、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机制,不停 晋升外卖送餐员 权力保障水平 。但一些平台企业不只不 踊跃落实上述政策,反而通过要求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 模式躲避责任 。在平台实际派发工作 使命,并指挥、监督劳动过程这一 根本事实不变的前提下,试图通过 模式上的“身份转换”达到实际上的“雇主责任 罢黜”,这种操作严峻侵害了劳动者 权力,必须予以 禁止 。

  首先,骑手“变身”个体工商户不 相符法律规定的 本质条件 。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 注销,为个体工商户 。可见,依法成为个体工商户的核心前提便是从事工商业经营 。而 事实中的骑手没有自己的市场、客户群体,也没 步骤设定交易条件,显而易见不是在从事工商业经营 。骑手是依照平台的指令提供劳动,通过劳动 获得酬劳,不 相符民法典规定的成为个体工商户的 本质条件 。

  其次,要求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和公共政策 。平台与骑手中间的约定,看似是双方合意,实际却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 。劳动法不是私法,而是社会法, 存在公法性质,有的内容不能任由当事人约定,这其中就包含了劳动关系的 构建 。劳动法提供的 构建劳动关系的制度是法定的,即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具备 定然条件的劳务 差遣和非全日制用工,除此之外法律并无 其余制度供应 。要求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超出了劳动法提供的制度供应 。依法 保护劳动者的 权力是国家的 根本公共政策 。关于骑手而言,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约定剥夺了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强制 掩护,将使他们失去职业培训、劳动 掩护、歇息休假、社会保障等一系列 权力,在劳动中更易受到损害,这样的约定 违反了国家公共政策,应该在法律上作否定评介 。

  还有, 有关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格局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 格局条款一方不 正当地 罢黜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制约对方重要 权力,或者提供 格局条款一方排除对方重要 权力的, 格局条款无效 。假如平台将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作为个人注册成为骑手的前提, 免得除其用人单位的责任,排除骑手的劳动者 权力,则该条款应属无效 格局条款 。双方的关系仍 该当依据实际履行状况作出认定, 只有用工状况 相符劳动关系的组成要件,在法律上就 该当认定为劳动关系,由平台企业负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

  事实上,外卖平台企业之所以能向商家收取入住费、广告费、佣金等,向用户收取配送费、会员费、增值服务费等,离不开骑手们的配送劳动,平台出于社会责任也应负担骑手们的 权力保障义务 。若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的 景象 接续 扩充,将令法律政策落空,造成骑手劳动保障缺失 。更为严峻的是,这种 景象可能打击 其余本想依法 构建劳动关系企业的 信念,激发模仿行为 。对此,应该加以 重视并明令禁止 。

  在国家已经将公平 待业、薪水 领取、歇息休假、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会组织等劳动法治度全面纳入平台用工的政策背景下,平台企业应尽快负担起劳动者的 权力保障责任,不能通过 其余 模式加 免得除 。劳动法律是一个密切相连的整体,劳动用工的灵便性,是在法律政策 规模内的灵便 。平台企业 依然是劳动法 意思上的用人单位,新业态并不是平台企业违法用工的“避风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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