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柒归来热度不减,“网红”如何才能“长红”? |
珠江路在线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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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著作权,李子柒 |
寂静3年多后,近日,李子柒在其自媒体账号更新了《紫气东来》等作品,迅速吸引了大量媒体和网络平台的关注,首条更新视频观看量就破亿,个人账号单日涨粉超90余万 。同时,与之 有关的 常识产权问题激发社会关注 。普通来说,网红 是否 驰名,取决于其 是否引人眼球,博人关注,网红能红一阵子,但很难“长红”,但李子柒的状况不同 。李子柒之所以能红,靠的是其 流传中华传统文化的高 品质的视频创作内容,靠的是作品,高 品质的视频作品是李子柒能“王者归来”的 根底 。
既然高 品质的视频作品对李子柒如此重要,那么如何 掩护该作品,以及如何幸免创作作品时产生侵权纠纷的问题,对李子柒及其创作团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李子柒此前之所以淡出公众视线,重要缘由是其创作团队中间产生了纠纷,在定分止争之前,其只能 取舍暂停更新内容 。其实,这不但单是李子柒及其创作团队遇到的问题,也是众多自媒体创作者都可能遇到的问题 。小编将从 著述权的角度 综合在创作过程中,如何 掩护好自己的作品,同时在借鉴他人作品的时候,如何幸免侵权风险 。
及时进行 著述权 注销
要及时进行作品 著述权 注销 。我国 著述权法第七条规定,国家 著述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 著述权治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 著述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 著述权治理工作 。 固然我国 著述权法采纳的是 著述权自动 获得 准则,即作者在作品创作 实现时,自动 获得 著述权,无需通过 著述权 注销 获得 著述权 。但一旦作品被侵权, 权力人要 查究被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权力人仍需先 证实其是作品的作者 。 著述权 注销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当作品被侵权时,其 能够成为有力的证据推定 权力人即作品的作者 。 有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无相反证据的状况下,当事人提供的 波及 著述权的 著述权 注销证书 能够作为 证实 权力归属的初步证据 。
因而,关于创作 实现的视频作品,创作者及其团队, 定然要及时进行作品 著述权 注销 。据了解,杭州微念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将《李子柒秋梨枇杷膏》等美术作品进行了 著述权 注销,李子柒已经将《闻鹊喜》等音乐作品进行了 著述权 注销 。但需求 留神的是,我国的 著述权 注销制度不对作品进行 本质审查,其仅是作为 证实 权力归属的初步证据,一旦当事 世间就 权力归属产生争议,当事人可能仍需提供作品的底稿或原件等来 证实谁是作者 。所以,创作者 定然要 留神保留创作过程中的日志、记录、文档、底稿以及 其余能 证实创作过程的证据 。
明确约定 权力归属
要明确约定作品的 权力归属 。假如作品系自然人 独自创作 实现,普通来说,该自然人即是作者, 著述权归该自然人享有,无需进行特别约定 。但在一些特别的 情景下, 比方,在执行工作 使命时 实现的创作, 承受他人托付时 实现的创作,作品 著述权的归属及行使存在一些特别的 规定,各方当事人最好事先对 著述权的归属进行必要的约定,以幸免纷争 。具体来说,可能重要 波及以下几种特别 情景:
首先是法人作品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负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所有与 著述权有关的 权力均由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 。而在此过程中,真正 实现创作的自然人并不享有任何 著述权法 意思上的 权力,甚至包含署名权 。 比方,某传媒公司,依据该传媒公司董事会的决定,由该传媒公司主持并组织 有关人员撰写并拍摄 有关视频,并由该传媒公司最后负担责任 。此时,该传媒公司就被视为法人作者,而 参加撰写、拍摄的 有关人员并不享有 著述权 。为免去 证实作品系法人作品的义务,在创作时,最好与 参加人员提前约定好 著述权归属,或者由 参加人员申明作品系法人作品 。
其次是职务作品 。自然人为 实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工作 使命所 实现的创作,即职务作品 。 比方,与某视频制作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摄影师,在执行该视频制作公司工作 使命过程中所 实现的拍摄作品 。职务作品分为普通职务作品和特别职务作品 。关于普通职务作品, 著述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 规模内优先 使用 。作品 实现两年内,未经单位允许,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 使用的 雷同 模式 使用该作品 。固然,法人或法人组织也 能够与创作者通过合同约定的 模式来确定 著述权的归属 。关于特别职务作品,重要有三 品种型,一是重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负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 用意、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是报社、期刊社、通信社、 播送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著述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关于特别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著述权的 其余 权力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能够赋予作者 嘉奖 。
再次是托付作品 。托付作品即作者受他人托付创作的作品,托付作品的 著述权归属由托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著述权属于受托人 。 比方,艺术公司托付拍摄公司拍摄短视频作品,该短视频作品就属于托付作品 。关于该托付创作的短视频的 著述权归属,假如艺术公司要成为 著述权人,就 该当提前与拍摄公司约定 著述权归其全部,不然,该作品的 著述权就属于拍摄公司 。
因而,为幸免 著述权归属产生纠纷,作品的组织者和创作者,在创作前,应依据创作作品的性质,以及创作的 目标和各方需求,来明确约定 著述权的归属 。需求指出的是,假如创作的是视听作品, 比方, 存在独创性的短视频,除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法律明确规定其 著述权由制作者享有外, 其余类型的视听作品的 著述权归属均由当事人约定,假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 获得酬劳的 权力 。另外,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 能够 独自 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 独自行使其 著述权 。
相符条件 正当 使用
著述权 掩护的是作者的 抒发,而非 思维 。在创作作品时,若需借鉴他人的作品,尽量借鉴他人的创意、思路或想法 。 比方,他人戴着面罩拍摄视频, 其余创作者也 能够借鉴这种创意,戴着面罩拍摄视频,但不能照抄他人的剧本、台词,不能 至死不变地复制他人的图片等受 著述权法 掩护的元素 。
假如 确切需求 使用他人作品中受 著述权 掩护的元素,则必须 相符 著述权法规定的 正当 使用的条件 。 比方,为个人学习、探究或者观赏 目标, 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 注明某一问题的 目标,在作品中适当 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即便在这种状况下,也要 留神 使用的 规模,把握 正当的限度,不能 适度 引用影响作品 权力人对作品的 畸形 使用,也不能不 正当地伤害作品 权力人的合法 权力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