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发货、单方面撤单……别让电商预售成侵权“预谋”

珠江路在线   2022年6月9日  【 转载 】工人日报 

  本文标签:中消协

预售制已成为一种电商“新玩法” 。但是 事实中,有些商家迟延发货、 随便更改发货日期甚至单方面撤单、不 承受退换货 。有些商家打着预售幌子,实为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 工夫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把预售制“玩坏了” 。法律界人士 示意,监管部门应公布合规指引,平台也要守土有责 。

“618”未至,电商预售大幕已拉开 。 繁琐 规定之下,消费者还在苦等发货 。记者发现,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预售商 品种类的边界在逐步 扩充,发货 工夫也从最初的10天变成30天乃至45天 。

作为一种“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有不少网友吐槽,一些预售制操作“越来越看不懂” 。从隐瞒预售事实到设定“霸王条款”,再到 推延发货甚至直接撤单,种种乱象层出不穷 。专家 提议,监管部门应强化刚性 束缚,针对预售商 品种类、发货期限等问题 制订统一 标准,并责成平台自查自纠,不让预售成为侵权“预谋” 。

超长预售变“空头支票”

“‘618’都要到了,‘双11’买的东西还没发货 。”“以往电商都是以‘快’为噱头,怎么现在开始‘比慢’了?”……

在某社交平台上,网友 创立了一个“ 讨厌预售”的话题,浏览量已过千万 。在“万物皆可预售”的当下,网友晒出的预售商品甚至包含电池、泡面、猫粮等,引来吐槽 。

90后岳琳有近十年网购 教训,她记得预售制起初只针对定制款衣物等特别商品,而现在 几乎已经无所不包 。随着这股风越刮越猛,原本几天就能到的商品,现在至少要等半个月 。

岳琳自己就刚 经历了一次糟心的预售 。“我4月10日下单了一件小西服,商品页并未标注预售,谁知付款后客服蓦地 示意,发货需期待30天 。”翘首以盼一个月之后,她却等来了“工厂出货延迟,还要等10天”的 信息 。

“商家不想压货我 了解,但预售也不能毫无底线,就这么一拖再拖,衣服 即便收到也过季了 。”岳琳说 。

除了不告知预售、 随便更改发货日期,还有商家单方面撤单 。

此前,楚婷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预售15天的面霜 。到了约定的发货 工夫,商家称“原料缺货, 无奈生产”,要求她申请退款 。“面霜是全款预售,报价600多元,每月成交量约200单,这相当于一笔短期无息贷款,我都 嫌疑商家是在利用 工夫差牟利 。”楚婷质疑说 。

不退预付金、不能退换货、不 承受中差评……一系列“霸王条款”也让消费者直呼 受骗 。

一场网红直播中,宝妈茜茜看中了一条裙子,并在主播的话术 疏导下 果断订购 。裙子的预售期是两周,她很快意识到这是一次“ 冲动消费”, 联络客服想退掉预付金 受到 回绝 。

裙子到货后,茜茜发现显而易见货不对板,她决定退货 。 后果客服发来购买页面截图,一行极小的字写着“不 支撑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从此茜茜看到“预售”便绕道走,“ 几乎是花钱买罪受” 。

商家不能借预售转嫁风险

商家为什么如此青睐预售?这是一种无奈之举,还是 躲避风险的投机行为?

“电商服装同质化严峻,假如不试‘水温’就盲目备货,到时候全压在仓库里,上新一次赔一次 。”一家女装店主理人刘阿杜告诉记者,借由预售 能够提前测试市场 反响,及时调整生产,按需向工厂下单,从而将仓储成本降到最低,消费者也能 因而享受到 定然优惠 。

但是,有业内人士 示意,一些网红店铺“丝毫风险都不想担”,“双赢”恐变“双输” 。

比方,考量到退货率较高,有的商家预售100件,但只生产70件,通过设置超长预售期,把前一批顾客的退货补单发给下一批顾客 。还有商家发现预售数据不佳,便 假造理由单方面撤单,让消费者负担试错成本 。更有甚者,连样品都没有,挂出一张 动机图就搞起了预售……

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发文称,一些搞超长预售的商家表面上进行了告知,并无不妥,但实际上利用经营优势地位,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 工夫成本 彻底转嫁给消费者,属于 本质上的不公平经营行为 。

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 独创合伙人谢燕平 综合认为,消费者在订购预售商品时,即已与商家达成网络购物合同,商家 该当依照约定如期发货, 反复更改发货日期、 无端 取缔订单都属于违约行为,依据消费者 权力 掩护法,商家需为此负担退款、退还预付款而且 领取利息、 正当费用等法律责任 。

4月28日,中消协也点名超长预售 。关于 部分商家设置预售商品不退换、预付金不退等不公平 格局条款,中消协 援引 有关法规称,经营者不得以 格局条款、 告诉、申明、店堂告示等 模式,作出排除或者 制约消费者 权力、减轻或者 罢黜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 正当的规定,不得利用 格局条款并借助技术 目标强制交易 。

“预售不能凌驾于消费者合法 权力之上,商家 理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 取舍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制探究 核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说 。

有关 规定亟待进一步明确

“网购在给人们带来 便捷的同时,也给传统法律带来诸多 挑战 。”谢燕平说,“在预售模式下,当前惟独商品房预售 规定趋于完善,在一般商品领域,尤其是针对网络交易 模式,法律并未做出明确限定 。”

谢燕平 示意,监管部门应公布合规指引,明确预售商品的 品种要求,并依据商品类别,对预售期限做出 制约性规定; 加强对平台和商家的监督,重点打击“隐瞒预售”“强制退款”“货不对板”等钻空子行为,通过信用档案、黑名单等 模式对商家进行治理,进一步 遍及违法失信成本,也为消费者 取舍提供参考 。

记者发现,关于预售中的“猫腻”,一些平台已出台 有关制约措施 。

“规制预售行为,平台守土有责 。”刘晓春认为,电商平台 该当依规完善预售机制,在信息披露方面 构成统一 标准,要求商家明确标注预售商品的 品质、价格、履行期限和 模式、售后服务、风险 揭示等内容,并强化上架审核,过滤掉超出 正当预售期限的商品 。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电子商务法探究 核心主任薛军向记者 示意,平台首先要确保消费者评介能 畸形 施展作用,这对商家来讲是一个很大的 束缚 。此外,应提供更便捷的投诉和纠纷解决通道,为消费者提供有力 支撑, 假使商家显而易见利用预售来欺诈,平台有义务帮助消费者维权 。

薛军 提议,消费者交易前要弄清预售 规定,与商家明确约定各自权责,假如 本身 权力受到侵害,应及时保留凭证进行维权 。对商家来说,口碑的 构建 毕竟要靠消费者的信任,商品虽可预售,但品质和服务切莫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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