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改委说了 电商平台这三种行为是价格欺诈 |
2015年6月26日
【
转载
】 编辑:
浏览次数:
|
|
国家发改委官网在昨天公布了对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 告诉,电商平台以下三种行为将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
一,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网站首页或者 其余卓著位置标示的某网络商品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低于该网络商品经营者在商品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的;
二,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 声称网站内全部或者 部分商品 发展促销 运动,但网络商品经营者并未实际 发展促销 运动的;
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标价软件或者价格宣传软件等强制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进行 虚假的或者引人 误会的价格标示的 。
提防网购价格欺诈(图片来自百度)
此外,规定指出,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
发展促销
运动,不得
使用“原价”、“原报价”、“成交价”等
类似概念,误导用户认为该商品在本经营
场合已有成交记录 。
依据媒体报导,上海市工商局12315投诉热线节日期
直接到投诉举报397件(投诉341件、举报56件),这其中网络销售诉求达167件占比近5成,网上经营者未及时履约、售后服务延滞、网购产品
品质瑕疵等诉求问题较突出 。
此次发改委的规定公布,将进一步肃清网购消费环境,用户也要多擦亮双眼,千万别被促销猫腻蒙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