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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因玩游戏杀死8岁男孩 一审判刑8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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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路在线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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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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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扬子晚报记者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杀人案件, 一名14岁的少年因小事竟杀死另一名8岁孩子。
因玩游戏起争执, 少年杀害8岁男孩
小杰(化名)家住泰兴, 今年14周岁, 上初二, 在家里受宠。 2016年2月3日下午两点半左右, 同村的8周岁的小宝(化名)来小杰家里玩, 两个孩子约了一起打网络游戏, 但是在游戏中对打的时候, 小宝总是输。 后来两人决定联合起来打, 可小宝那个角色老是不动, 这让小杰很生气。
两人玩到四点多, 小杰觉得没意思, 准备去找同村的小伙伴继续打游戏, 小宝就跟在他后面。 没走多久, 小宝突然赶上来从正面推了小杰一把, 小杰揪起小宝说:“你有本事再来一下!”小宝就掴了小杰一记耳光。
当时小杰一心想着找人打游戏, 没心思理会小宝, 但是到了小伙伴家, 人家因为有事, 根本没空打游戏。 看着小宝, 小杰心想:“这下我有时间揍他了。 ”
小杰把小宝带到村边的小河边, 看到四下无人, 用拳头殴打小宝的头部、肚子、小腿等, 直到小宝昏厥过去。 小杰看到小宝一动不动, 小杰很害怕, 将小宝踹入河沟中。 小杰飞快跑回了家, 连眼镜丢在现场他都不敢去找。
晚上, 小宝的家人疯狂地寻找孩子, 全村人都加入了寻找。 第二天一早, 村民在小河里找到了已经死去的小宝。
小杰的爸爸回到家, 突然问小杰:“你的眼镜在哪里?”小杰回答不知道, 爸爸似乎明白了什么。 爸爸把小杰带到小河边, 当着众人的面说:“这个眼镜是我儿子的!”
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判刑8年半
庭审中, 公诉人认为, 被告人小杰在拳击小宝致其昏倒在地后, 将其踢入水沟中, 在看见小宝面部口鼻淹没于水面下的情况下, 仍逃离现场, 主观上明知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 客观上积极实施犯罪行为, 放任死亡的发生, 其行为与小宝死亡有因果关系, 依法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法庭认为:鉴于本案起因于未成年人的争吵, 小杰案发时年龄较小, 认识和控制能力相对薄弱, 殴打行为未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 结合其案发后坦白认罪等因素, 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被告人小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计人民币5089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