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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无理由退货正式实施!这7类商品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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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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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夫马上进入3月份,而随着“315”用户 权利日的 邻近,针对网购投诉和纠纷的关注度也开始升温 。
按 方案,《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 步骤》将自3月15日起正式 执行 。依据 步骤,4类商品不 实用无理由退货,包含:
1、用户定做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用户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
此外,还包含3类经用户在购买时确认 可以不 实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招致商品品质 产生转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 邻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
同时,网络商品销售者有下列 情景之一的, 步骤将依规对销售者予以处罚:
1、未经用户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 实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 回绝退货,或者以用户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 完全为由 回绝退货的;
2、自收到用户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用户提供 实在、精确的退货地址、退货 联络人等有效 联络信息, 以致用户 无奈办理退货手续的;
3、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用户返还已 领取的商品价款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