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电商价格战有猫腻 发改委已介入调查 |
2012年9月5日
【
转载
】新京报 编辑:
浏览次数:
|
本文标签:电商 猫腻 价格战 |
[导读]此次价格战首个表态的政府监管部门是商务部,该部委新闻发言人当时仅 示意将 接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近日发改委则称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惩罚,或将罚款 。
新京报讯 “电商价格战”已经激发政府监管部门高度 重视 。新京报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 审查和反垄断局 理解到,发改委价监局最近已经对电商“价格战”铺开 考查,发改委价监局初步 考查认为,价格战过程中,有电商的促销宣传行为涉嫌虚构原价、欺诈用户 。
发改委将对此行为依法惩罚,但当前还未有具体 论断及罚款数额 。
“价格战”被指“光打雷不下雨”
8月14日,京东CEO刘强东领先在微博上称,京东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全部大家电 保障比国美苏宁连锁店廉价10%以上,将派员进驻苏宁国美店面 。并直接将国美、苏宁圈定为对手 。
尔后苏宁、国美纷纷 挑战,苏宁易购执行副总裁李斌下午4点回应,“苏宁易购全部产品价格必定低于京东,任何网友发现苏宁易购价格高于京东,会即时调价并赔付 。”国美副总裁何阳青晚上10点表态加入价格战, 示意“国美不回避任何 模式价格战,从8月15日9点开始,国美电器网上商城全线商品价格将比京东商城低5% 。”
此举引起舆论 宽泛关注 。但 尔后多家媒体报导证实,电商的所谓价格战是“光打雷不下雨”、“忽悠用户” 。
3路 考查组被派出 考查
新京报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在事件 产生并激发各界高度关注后, 有关部门派出了三个工作组对三家企业都进行了 考查 。
昨日发改委仍在向几家电商 理解价格战的状况 。
据 理解,此次发改委 考查三大电商在“价格战”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有,虚构原价即促销价高于原价、没有履行价格承诺以及商家实际有货,但却在网店上显示无货,欺诈用户 。
据 理解,依照我国 有关法规规定,所谓商品原价是在促销前7日内产品交易的最 廉价格, 有关部门的 考查显示,有电商在价格战过程中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也便是说实际的促销价高于之前7日内交易的最 廉价 。
另外,京东CEO刘强东曾在微博上称,全部大家电将在 将来三年内 维持零毛利 。
然而, 有关部门抽查15种产品显示,这些产品的毛利率最低达4%,最高达22.43%, 即便促销后最高的毛利率也达到10% 。
具体 论断及罚款数额尚未确定
此外,有的电商承诺 廉价 销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 表明无货,而实际的 考查 后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 。
另外有的电商促销的产品是独家经营, 其余商家 根本没有, 因此也无从 比较其此前承诺价格 毕竟是不是为最 廉价 。
据 理解,此事短 工夫内还不会有具体 论断,根据 考查程序还要 经历听证、告知等程序 。当前还未有具体 论断及罚款数额 。不过 有关部门已 示意将依法办事 。
上述 有关政府人士也对记者 示意, 畸形的市场竞争 该当鼓舞,但网上销售也要 相符 标准不能欺诈用户 。
■ 材料
价监局
价监局,是发改委价格监督 审查和反垄断局的简称,于上一年7月1日由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 审查司更名成立 。
其重要职能包含:查处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协调 解决省际价格、收费违法案件,查处重大价格、收费违法案件 。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考查、认定和 解决重大的价格垄断行为和案件 。(钟晶晶)
■ “价格战”中四大“罪状”
1、虚构原价
即促销价高于原价 。三家电商均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也便是说实际的促销价高于之前7日内交易的最 廉价 。
2、未履行“零毛利”承诺
京东曾 示意,全部大家电将在 将来三年内 维持零毛利 。然而, 有关部门抽查发现 部分产品 即便促销后最高的毛利率也达到10% 。
3、 表明无货实际有货
很多网友反映商家缺货严峻 。有的电商承诺 廉价 销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 表明无货,而实际的 考查 后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 。
4、重合商品少
在价格战中,几家商家的产品重合度很低 。有的电商促销的产品是独家经营, 其余商家 根本没有, 因此也无从 比较其此前承诺价格 毕竟是不是为最 廉价 。
■ 有关法律细则
《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 彼此串通,控制市场价格,伤害 其余经营者或者用户的合法 权利;
(二)在依法降价 解决鲜活商品、 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 排斥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 畸形的生产经营秩序,伤害国家利益或者 其余经营者的合法 权利;
(三)捏造、 分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进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 虚假的或者使人 误会的价格 目的,诱骗用户或者 其余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 雷同商品或者服务,对 存在 等同交易条件的 其余经营者 履行价格卑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 目的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 普及或者压 廉价格 。(刘兰兰 沈玮青)
■ 律师说法
律师:罚款金额难以推断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游云庭昨日对记者 示意,从行政职权的角度 起程,发改委 确切有权关于价格欺诈进行 考查和罚款,以此 保障用户的 权利 。
他认为,此前的京东、国美、苏宁的价格战把话说的太满, 比方说销售零毛利, 实际上却是 根本 无奈做到的 。“商业宣传必须 保障最起码的 实在性,这件 事件也 揭示全部的商家炒作宣传一过头就可能触法 。当前中国整个商业环境都不是很诚信,通过这个 考查有利于警醒商家 。”游云庭 示意 。
至于可能的处罚金额,游云庭认为,这个案件 存在复杂性,不好推断具体数量以及罚款金额 。由于一方面这几家电商 确切没有依照宣传的力度执行,但另一方面,这几家电商在某些商品上又确认履行了承诺, 因此难以推断具体每家的数额,可能最后的罚款额度便是几十万元 。
依照2010年 订正 施行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第七条规定,“利用 虚假的或者使人 误会的价格 目的,诱骗用户或者 其余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 修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治理机关 撤消营业执照 。”(钟晶晶)
■ 回忆
商务部曾对电商战首先发声
针对此次轰轰烈烈的电商价格战,商务部是首个表态的政府监管部门 。
8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 示意,商务部已经 留神到个别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竞相采取降价 模式 发展销售 运动,以及由此激发的市场热议和用户以及供货厂商的关切 。商务部将 接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推断这场“价格战”是不是违法,需求有法律法规做根据 。
当前与降价促销 有关的法律规定包含《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价格法》,价格主管部门、工商执法部门等执法主体依法 考查取证后, 威力下 论断 。
8月17日,商务部流通进展司副司长王德生 示意,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除了在 有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 有关 标准中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电子商务营销 经营 标准》等 标准已列入 制订 方案 。
为适应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进展的需求,商务部今后将加大这方面 标准的 制订力度, 比方已经列入 方案的《网店信用评介指标》、《网络团购企业治理 标准》、《网络团购企业信用评介体系》、《电子商务营销 经营 标准》 。(刘兰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