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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诈骗门”案宣判 13名被告被判刑 |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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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阿里巴巴诈骗门 |
记者今日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获悉,曾在上一年年头引起舆论哗然的“阿里巴巴 欺骗门”一案,当前已经宣判,涉案的13名 原告获刑 。
杭州滨江法院近日对该系列 欺骗案进行宣判,6起案件中的13名 原告人犯 欺骗罪, 别离被判处1年至3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 别离判处了罚金 。
滨江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0年9月起, 原告人黄建华、林小群等13人 别离或者一起从他人处购买了上海中露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微米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平台的账号 。
随后, 原告人在该交易平台上公布大量 便宜 虚假商品信息吸引境外客户,待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汇款至 原告人持有的他人银行卡后,采取发次货或不发货的 模式对境外客户 施行网络 欺骗,先后对近百名境外客户进行 欺骗 。6起案件中,各 原告人共计骗取境外客户美元、欧元、加拿大元、澳元等外币折合人民币50万余元 。
法院认为,各 原告人以非法占有为 目标, 径自或一起采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 步骤骗取他人钱财, 欺骗数额 硕大或较大,其行为均已组成 欺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
上一年年头“ 欺骗门”中,阿里巴巴公司布告称,2009年到2010年全年,阿里巴巴公司国际交易市场上有关欺诈的投诉时有 产生 。阿里巴巴B2B公司董事会托付专门的 考查小组,对 有关投诉进行了 考查,查实2009、2010年两年间 别离有1219家(占比1.1%)和1107家(占比0.8%)的“中国供给商”客户涉嫌欺诈, 有关商户店铺被所有关闭 。
阿里巴巴布告称,有迹象表明B2B公司直销团队的一些员工,为了 谋求高业绩高收入,有意或者 忽略而招致一些涉嫌欺诈的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 。
随后,先后有近百名销售人员被认为负有直接责任,这些人员将依照公司制度 承受包含开除在内的多项 解决 。
阿里巴巴时任CEO卫哲也 因此事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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